我区举行“与你同行 共筑平安”警校共建活动 青少年主题法治课堂校园行启动
南川融媒讯(记者 盛余多)在第六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之际,1月7日下午,“与你同行 共筑平安”警校共建活动暨“青春不越界”法治课堂启动仪式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川校区礼堂举行。公安机关民警、学校师生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携手构建警政联合、警校协同的工作格局,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区委书记向业顺宣布青少年主题法治课堂校园行活动启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郭天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李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川校区党工委书记袁国;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嘉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友明,区政协主席毛朝银,区委副书记张立平,有关区领导参加。 为营造好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的浓厚氛围,我区打造了青少年主题法治课堂“青春不越界”,旨在用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与法治实践,为青春成长引路护航。活动现场,全体人员一起观看了主题宣传片,感受法治教育对青春成长的守护意义。法治宣讲团成员深情朗诵诗歌《“警”护青春》引发全场共鸣。在热烈的氛围中,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布“青春不越界”法治课堂倡议书,庄重承诺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年轻的心田,让平安的理念植根于青春的梦想。 随后,法治进校园文艺汇演精彩上演。公安机关带来的情景舞蹈《要做文明交通人》、舞台剧《青春不“毒”行》、情景剧《骗术课堂》等节目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真挚的情感和生动的故事赢得现场阵阵掌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川校区师生也献上精心编排的舞蹈、独唱、街舞等节目,展现了青年阳光向上的精神风貌,传递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行动自觉。 接下来,“青春不越界”法治课堂将深入我区各个学校开展系列精准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共同书写平安校园、法治社会建设的新篇章。
2026-01-12我区“两清单一场景”涉企普惠服务模式获评全市精准普法改革最佳实践案例
南川融媒讯(特约通讯员 刘敏 通讯员 李瑜婷)12月4日,在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举行的2025年川渝“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中,我区报送的《南川区探索“两清单一场景”涉企普惠服务模式 精准赋能企业法治素养提升》案例从全市评选产生的10个最佳实践案例中脱颖而出,获评2025年度重庆市精准普法改革最佳实践案例。 作为重庆市首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示范建设区,2024年以来,我区围绕企业从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精准对接企业实际困难与司法服务职能,创新构建“风险预警清单+服务资源清单+场景化应用指南”(简称“两清单一场景”)服务模式,着力破解企业“常见风险不清、常用法规不明、常遇问题不知如何防范处理”等现实难题。 自该模式深度应用以来,已累计帮助区内重点企业识别并规避法律风险658项,提供高效精准涉企法律服务1000余项,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18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推动超90%的服务企业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的治理模式转变。 目前,该模式已纳入全市“渝尚法”赋能强企工作机制予以推广,并作为重庆市唯一普法类创新项目,入选“全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获《法治日报》《重庆日报》及司法部公众号等多家权威媒体专题报道。
2025-12-11我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
南川融媒讯(记者 龚子涵)12月4日,我区在鼓楼广场与大观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启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创新采用“双会场、双群体、双模式”形式。 在鼓楼广场,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组成的“普法联盟”,在广场两侧设立“普法咨询专区”,聚焦婚姻家庭、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热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指引。 大观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内,“普法嘉年华”吸引200余名学生积极参与,学生集体观看宪法公益宣传片,齐诵宪法条文,在肃穆仪式中深化对宪法权威的尊崇。模拟法庭馆内,庭审生动鲜活,让学生直观感受司法程序的严谨与魅力。“宪法大转盘”“法治飞行棋”等互动游戏区人头攒动,学生们在趣味挑战中轻松学法知法。 据悉,我区将持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陆续开展“法治素养提升”专题活动、“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普法进百村入万户”等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宣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让法治精神成为社会共同信仰与行为自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川、法治南川凝聚更强合力。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玉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席成出席。
2025-12-08南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会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普法宣讲会,邀请全区大型商超、特产超市及移动通讯领域近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以知识产权普法交流为核心,设置有奖竞答环节,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深度传递。 本次宣讲会紧扣企业经营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定义、范围和类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维权途径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向企业介绍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以及专利产品等在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的侵权风险,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审查制度,保留好所有进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确保所有产品来自正规渠道,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能力。 在有奖竞答环节,采取互动形式,改变传统普法的单向灌输模式,引导企业聚焦自身可能忽视的知识产权管理漏洞。现场企业代表积极参与,在抢答的过程中主动关联自身经营实际进行思考,形成良好的交流氛围。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针对答题过程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即时展开点评,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补充实用的风险应对技巧,将概念化的法律条款转化为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法,填补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认知空白,为后续规范经营、规避风险奠定扎实基础。 市场经营主体既是知识产权管理的践行者,也是市场环境改善的直接受益者,其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提升是夯实市场信任基础的关键。接下来,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结合企业反馈的共性问题开展定向指导,为优化南川区营商环境注入知识产权动力。(李世龙)
2025-12-04货车偷逃通行费7万余元执法部门精准查处
南川融媒讯(通讯员 李炳臻 聂小林)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三支队成功查处一起跨省货车偷逃通行费案件。货车司机王某因17次采用“买短跑长”等非法手段偷逃通行费累计7.45万元,被依法追缴全部费用并接受普法教育。 近日,执法人员接到核查线索:一辆冀A籍六型货车在重庆高速路网通行时行迹异常,涉嫌“买短跑长”逃交通行费。所谓“买短跑长”,即尾随前车紧贴冲卡逃避入口信息记录,下高速时谎报就近入口,以此少缴长途通行费。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从2024年至今,在重庆高速通行17趟次,其间还通过过户他人、变更车牌企图隐匿行踪,累计逃费金额高达7.45万元。 经过连续多日的数据追踪与摸排,执法人员于11月17日锁定该车进入重庆的轨迹,在G65包茂高速公路大观服务区实施布控,将当事人王某带回调查。面对确凿证据,王某供述其为降低运输成本,在浙江、湖北、重庆、四川等省份跨省运输中,长期采取尾随前车、谎报入口的方式偷逃通行费。 执法人员对王某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其行为违反《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补交全部逃费金额。王某当场表示悔过并承诺守法经营,目前已将7.45万元全额补交至高速公路经营企业。
2025-11-27区消防救援局:开展社区微型消防站技能培训
南川融媒讯(记者 梁向红)10月15日,区消防救援局在东城街道灌坝社区开展微型消防站技能培训。 培训现场,消防员围绕灭火防护服规范穿戴、消防水带快速连接等关键技能,对社区志愿人员开展手把手教学。微型消防站内配备有基础灭火器材、消防水带与水枪、破拆工具组、应急照明系统及专业防护装备,为快速响应提供物资保障。 据了解,微型消防站是建在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前哨”,每个站点由12至18名志愿人员组成,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确保实现“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 目前,东城街道灌坝社区已部署5个微型消防站,每个站点覆盖3至4个社区网格,初步构建起一张响应迅速、覆盖全面的社区消防安全防护网。
2025-10-21新华时评|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新华社重庆9月21日电 题: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新华社记者周闻韬20多年来,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爱心、耐心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动开展矫治帮扶、综合救助、普法宣传,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对促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了坚实的法治防线。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中的7名代表或扎根基层、或深耕要案,或深入校园、或走进家庭,虽非无所不能,但愿竭尽所能。针对罪错未成年人,他们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对受到侵害的孩子,用爱和专业抚平受伤的心灵,竭力为孩子们拨开云雾。自2004年以来,团队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从1个拓展到45个,检察官从7人发展到500余人。他们用心系万家的为民情怀、守土尽责的执着追求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坚守着“为祖国守未来、为民族守希望”的初心情怀,践行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法治宣传与预防教育扎实开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和法治进步的体现,更是需要与时偕行、不断交出答卷的时代课题。在社会快速流动、信息高度发达、观念多元碰撞的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情况复杂、任务繁重,这呼唤社会各界要协同发力,携手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让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更安全,让法治精神和力量护卫孩子成长的路、成为孩子前行道路上的光。
2025-09-22全市率先!我区创建“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化解民事纠纷
南川融媒讯(记者 刘晓娟)日前,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并实施“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有效破解行政诉讼与关联民事争议“分案审理”导致的程序空转、效率低下和裁判冲突问题。 9月5日,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关于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并发布了首例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机制自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多起争议案件,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轻群众诉累方面效能显著。 聚焦审判痛点破解“分案审理”难题 “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的出台,旨在破解行政与民事关联案件‘分案审理’的痛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秦伟介绍,该机制的落地,标志着该院在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十周年(2015-2025)之际,实现从个案审理到制度化审理的关键跨越。 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践中,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及行政裁决类行政诉讼,常伴随合同效力认定、物权归属确认等基础民事争议。传统“分案审理”模式下,当事人需“多头诉讼”,不仅面临裁判尺度不一、程序反复的问题,还加重了诉累,导致司法资源浪费与程序空转。 为此,区法院严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吸收先进司法经验,结合辖区集中管辖特点,构建起以行民争议实质关联性为核心的一体化审理体系。该机制适用于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存在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及紧密逻辑关联的案件,从制度层面打通争议化解“堵点”。 四大创新构建协同体系提升审判质效 据介绍,“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通过四大创新举措,打造高效协同的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审判质效。 在程序整合与管辖优化上,机制确立“分别立案、统一分案”流程。立案阶段,法院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并案权利,符合条件的关联民事案件(单独编号)与行政案件统一分配至行政庭审理;若关联民事案件非本院管辖,通过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避免案件审理拖延。 专业协同与审理序位方面,机制明确由行政审判法官与民事审判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并确立“基础争议优先审理”原则,在庭前即明确“先民后行”或“先行后民”的审理顺序,确保审理方向清晰、专业适配。 裁判协同与效力衔接上,机制要求行民争议“同时裁判、分别成文”,裁判文书统一标注“行民并案”标识,通过事实互认条款实现逻辑关联;同时设置“可单独或并案上诉”的上诉机制,搭配“标识关联+再审兜底”闭环规则,有效防范裁判冲突。 此外,“实质化解优先”“程序合并、实体分离”“流程优化”“权责一致”四大原则贯穿审理全过程,既保障诉讼效率,又确保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 首案落地显成效提供“一体化解决”样本 机制实施后,区法院成功办理首例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与工伤保险待遇民事纠纷交叉系列案,生动展现了行民一并审理的优势。 该案中,刘某某、甘某某在建设工程分包项目施工返程途中受伤,人社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后,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刘某某、甘某某则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工伤待遇。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经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将关联民事案件并入审理程序,并依法追加案外责任主体为第三人。 审理期间,合议庭多次协调,最终促成五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民事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甲公司撤回行政诉讼。“该案既避免了程序空转和多重诉讼,又通过引入第三人、推动多方和解,实质性减轻了群众诉累。”秦伟表示,这既是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案例,为类案“一体化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南川样本。 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并案案件4件,结案率达100%,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09-22团区委:织密防非反诈网 守护群众“钱袋子”
□ 记者 张朴 防非反诈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团区委以精准化、多元化举措,将宣传触角延伸至乡村、青年、少年等不同群体,通过院坝宣讲、入户深访、岗前教育、假期课堂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的防骗防护网。 院坝宣讲 筑牢乡村防骗屏障 防非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乡村。团区委深刻把握农村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特殊家庭防范意识薄弱的实际,依托“六维联动”机制,在组织大学生“三下乡”服务队开展院坝集中宣讲的基础上,延伸推出“入户精准访”行动,以“集中普法+靶向施策”的立体模式,将防非防线扎根乡村肌理。 “凡是让先交钱、再许诺‘一本万利’的,不管包装得多花哨,本质都是骗局。就像前阵子邻村有人信了‘养老公寓投资’,最后本金都打了水漂……”近日,在金山镇小河坝社区的农家院坝,大学生志愿者李韵涵以本地真实案例为切入口,将非法集资的隐蔽套路拆解成“高回报背后的资金链陷阱”“亲情裹挟下的信任危机”等具象化场景,用村民熟悉的乡音土语,把“年化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3倍就要警惕”的金融常识,转化为“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都是陷阱”的生活警示。 围坐的村民时而蹙眉沉思,时而互相讨论,原本对“非法集资”一知半解的老人,也开始主动询问:“那银行理财和这些骗子的‘项目’,咋区分啊?”志愿者拿出提前准备的“防骗对比表”,逐条讲解正规金融产品的备案流程与非法集资项目的伪装手段,让专业知识真正“落地生根”。 西部计划岗前动员 为青年系好“防骗安全带” 青年群体社会经验相对不足,且正处于职业发展初期,对“快速积累财富”“实现自我价值”有着较强期待,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群体”。团区委精准聚焦这一特点,在西部计划志愿者岗前动员会上,将防非宣传与职业规划指导相结合,开展了一场“接地气、有警示、能实践”的专题宣讲,为即将扎根基层的年轻人提前注入“防骗免疫力”。 “刚毕业的年轻人想创业、想赚钱,这种冲劲值得肯定,但千万不能被‘捷径’迷了眼。”宣讲现场,团区委工作人员以“案例解剖+互动辨析”的形式,将近年来针对青年群体的非法集资套路一一拆解。从“校园贷”变种的“创业扶持金”骗局——不法分子以“无抵押、秒到账”为噱头,实则暗藏高额手续费和利滚利陷阱;到伪装成“乡村振兴项目”的虚假投资——号称“投资特色农产品种植,年收益30%”,实则用后入资金支付前入者“分红”,最终卷款跑路。工作人员还特意选取了两起“青年创业被骗”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里的主人公,起初都觉得自己‘懂行’‘能把控风险’,但骗局的可怕之处,(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就在于用‘专业包装’和‘情感绑架’层层递进”,工作人员讲述到。 此外,团区委还为每位志愿者发放宣读了《青年防非反诈手册》,鼓励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既能守住自身防线,也能成为基层防骗宣传的“移动哨所”,把在动员会上学到的知识传递给更多村民。 假期托管课堂 播撒“防骗小种子” 少年儿童是家庭的“掌心宝”,也是防非宣传中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团区委将假期托管班作为宣传阵地,邀请区公安局民警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认知特点,设置金融知识普及课,重点聚焦防范非法集资与电信网络诈骗,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堂实用的“安全防护课”,让他们在玩中学、学中记,成为家庭防骗的“小小预警员”。 活动中,民警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摒弃传统说教模式,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的形式,将复杂的金融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民警首先用真实的青少年被诱骗参与“校园贷”“虚假投资”等典型案例,直观展示了非法集资与诈骗分子的常用套路,如“免费礼品诱扫码”等,让孩子们清晰认识到诈骗手段的隐蔽性与危害性。 从乡村院坝到青年课堂,从老年群体到少年儿童,团区委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通过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的宣传模式,让防非反诈知识深入人心。下一步,团区委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常态化推进防非宣传,为群众的财产安全筑起坚实防线。
2025-09-11我区创新服务模式全市推广
□ 通讯员 刘敏 李瑜婷 企业经营中,如何精准识别法律风险?又该如何高效获取所需法律服务?加贝食品(重庆)有限公司的案例是一个生动的回答。 该公司原计划推出一款无防腐剂天然果蔬加工产品,却在研发初期被标签标识、生产环境控制等合规难题所困,担心延误新品上市。关键时刻,我区企业法治服务驿站迅速响应,积极靠前服务,系统排查了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全流程的潜在风险,并提供了精准合规方案。此举不仅帮助新产品顺利通过市场监管抽样检测,还协助企业建立起一套覆盖研发、生产、检测全流程的合规管理体系,系统性地解决了后续产品合规验证等系列问题。 加贝食品的成功实践,是我区创新推行“两清单一场景”企业普惠服务模式成效的有力印证。近日,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广企业普法服务“两清单一场景”通用模型深化“渝尚法·赋能强企”行动的通知》,这一源自我区的创新模式正式在全市推广。 作为全市首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示范建设区之一,在市级部门指导下,我区聚焦企业从初创、经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由区司法局、区经信委、区工商联协同发力,联合区内部分律师事务所创新推出“两清单一场景”普惠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构建“风险全程防控、清单对接服务、场景适配需求”的法治护航新机制,打造“事前预防—事中服务—事后救济”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破解企业“常见风险不清、常用法规不明、常见问题不知如何防范”等共性难题。 那么,“两清单一场景”究竟如何为企业精准赋能? 风险防控“导航仪”: 提前预警防范 “两清单一场景”模式的核心工具——《企业高频法律风险提示清单暨常见法律知识清单》,被企业称为“风险防控导航仪”。该清单深度分析近三年全国10万件涉企诉讼案件,精准提炼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侵权等9大高频风险领域,系统梳理81个关键风险点,并配套提供178条实操性强的合规指引与防控策略,清晰构建“风险预警—法规索引—合规操作”预警链条,为企业主动识别和规避风险提供精准“路线图”和“工具包”。 实战操作“说明书”: 精准破解难题 模式中的《企业经营法治应用场景》,则如同企业法律实战的“说明书”。它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核心阶段,进行“颗粒化”分解,将抽象法规和复杂程序融入日常管理具体环节,系统梳理公司设立、内部治理、劳动用工等6大类43个高频法治应用场景,确保企业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能第一时间找到对应操作指引与解决方案。 这一“说明书”的实效在大方向集团的服务中得到充分体现。华升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该集团时,精准诊断出其合同条款存在漏洞、诉讼管理缺乏高效对账机制、劳资合规存隐患等痛点。依托《企业经营法治应用场景》提供的标准化框架与方法论,迅速为其量身定制合同审核标准化流程、线上线下对账双签机制、劳资合规手册等精准对策,推动企业法治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助力其成长为全市供应链行业的“合规标杆”。大方向集团的蜕变,是“两清单一场景”提升企业法治能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例证。 资源对接“指南针”: 快速匹配服务 当企业遭遇复杂法律困境,高效获取专业服务至关重要。《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清单》正起到资源精准对接的“指南针”作用。它全面整合区内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争议调解、公证服务、法治体检、培训讲座等13项普惠性公益服务项目,每项服务均清晰列明服务内容、提供主体、获取途径及保障单位,确保企业遇法务需求时可“按单索骥”。 此前,三不加公司发现市场出现涉嫌商标侵权的“3不加鸡精”产品,严重冲击品牌声誉与市场份额。企业依据清单指引,立即向“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求助。区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多部门高效联动,协助核查侵权线索、固定证据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企业筑起全链条防护网,成功化解法律风险。 “两清单一场景”在我区深度应用以来,已助力企业规避合同陷阱、用工不规范等重大风险76个,有关机构累计提供高效法律服务500余项,赢得企业广泛好评。该创新成果被市经济信息委作为重庆市服务企业优秀普法产品推荐至工信部,相关经验获《法治日报》《重庆日报》及司法部公众号等权威媒体专题报道。 目前,我区正系统总结“两清单一场景”构建与应用的“南川实践”,持续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与标准规范,多维拓展推广渠道,提升服务触达效能,致力将“南川样板”升级为“重庆经验”,为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2025-08-25村委会里的“方言法庭” 重庆理工大学“三下乡”实践团普法课堂走进太平场镇河沙村
近日,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三下乡”实践团的年轻人带着法谚和真心来到太平场镇河沙村,努力种出一片不一样的“普法田”。他们走街串巷,把村委会、活动室、瓜棚都变成普法课堂,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村民身边。 村委会里的“方言法庭” “现在开庭!”村委会的长条桌当审判席,实践团的吴腾同学举起“法槌”,“啪”一声敲在桌上。围坐的老人们瞬间静了,眼睛直盯着“法庭”中央。考虑到村里老人多、子女常年在外的现状,实践团成员化身“法官”“原告”“被告”,用方言演绎着老人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典型案例。 扮演“原告”的学生冯川,佝偻着背学村里张大爷的腔调:“我养他小,他凭啥不养我老?”“被告”冉云建梗着脖子:“我在外打工不容易……”一递一答间,《民法典》里的赡养条款,就顺着方言溜进了老人们的耳朵里。“最后,法官”吴腾敲着“法槌”严肃宣判:“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被告需每月支付赡养费……”台下老人们交头接耳,不时点头,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 活动室里的防欺凌“小课堂” “要是有人欺负你,该咋办?”在村委活动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防欺凌普法剧”正在上演。实践团成员带着孩子们角色扮演,用情景剧拆解校园霸凌的法律后果。 个子高的张键平演“欺负人的”,被“法官”王小燕拦下:“你推人是不对的,严重了要负责任!”孩子们笑成一团,记住了“不能打人”“要告诉老师”。扮演“法官”的王小燕趁热打铁,继续讲解准备好的幻灯片,指着上面生动的插图,给孩子们逐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相关规定。孩子们围成一圈,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好奇。积极回答问题的小朋友卓一航手高高举起,大声说道:“我知道!还可以告诉警察叔叔!”王小燕笑着点头,并让他上前领取奖励。 瓜棚下的“短视频普法” 摘完一筐西瓜,郑叔擦着汗叹气:“村里有些村民将农药瓶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实践团的罗翔举着手机:“大叔,这事儿有办法,我们拍一些视频给大家普法。”说干就干,罗翔拉上几个队员,以田间地头为背景,化身环保志愿者和普法宣传员。镜头前,生动有趣的情节案例不断讲述,针对农产品销路、农药污染、未成年人充值等问题,创作系列普法短视频。 他们用真实案例说清法律的方式,将《民法典》条款转化为“农药合规处理”“游戏充值退款”等接地气的普法短视频,通过村广播循环播放、村微信群宣传,让法律知识如夏日清风浸润乡村。 青春与乡土的相遇,法治与振兴的交融,在河沙村的夏日里写下动人注脚。正如河沙村驻村第一书记申强所说:“这些大学生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帮助,更是打开乡村发展的新思路。” 当高校智慧与乡村实践结合,一幅“普法护航、产业兴村、青春赋能”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河沙村徐徐展开。村民们茶余饭后围坐在一起,不再只聊家长里短,也会讨论起普法短视频里的法律知识;孩子们走在路上,遇到熟人还会模仿“小法官”的样子,有模有样地“普法”。 (赵世锦)
2025-08-14“六维联动”阵地织网 “流动课堂”场景扎根 区妇联把“防非”宣传融入服务妇女儿童工作日常
□ 记者 刘晓娟 “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说‘稳赚不赔’‘高额返利’的,多半是陷阱,我们一定要捏紧自己的‘包包’!”7月16日傍晚,东城街道灌坝社区东街花园小区的家风亭下,巾帼志愿者周锡容用方言和居民们拉着家常,将非法集资的套路拆解得通俗易懂。这处平日供居民歇凉聊天的角落,如今成了“防非”宣传的“流动课堂”。 这样的场景,正是区妇联在南川区党建统领“六维联动”“防非”工作体系下,统筹推进“防非”宣传的生动缩影。通过将宣传阵地嵌入居民日常生活场景,一张覆盖广、渗透深的“防非”“防护网”正悄然织就,让防范意识融入社区肌理。 党建引领织密网: 让“防非”知识跟着党员走,随着志愿者动 “大家想想,要是有人说给钱一个月就能翻倍,哪有这种好事?”家风亭下,周锡容结合社区真实案例,用拉家常方式剖析非法集资套路,引得歇凉居民频频点头。“周姐讲得实在,还是捂紧‘钱袋子’最稳当!”居民柳德君听完深有感触。 从会议室到家风亭的“流动课堂”,这样的“闲聊式”宣讲,源于此前区政府办在灌坝社区开展的党建统领“防非”业务培训,而这正是“党建+群团+“防非””深度融合机制的生动实践。 依托培训成果,党员网格员通过支部会议常态化宣传,巾帼志愿者则活跃在家风亭、院坝等居民聚集处,让“防非”知识跟着党员走、随着志愿者动,从会议室的专业培训延伸为家门口的生动课堂。这一过程中,区妇联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打非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与群众组织力,将党建引领的组织优势转化为“防非”宣传的渗透力,让“六维联动”中的协同联动在基层落地生根。 刚结束家风亭宣讲的周锡容马不停蹄:“我们平时搞家风宣讲、组织院坝活动,都把“防非”知识融入进去,就像今天在家风亭,大家边乘凉边听,很自然就记住了。” 场景化宣传见实效: 让“防非”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共鸣”转变 走进东城街道灌坝社区渝好空间,“防非”宣传元素已深度融入环境:显眼位置的宣传专栏、滚动播放警示动画的电子屏、咨询台旁随手可取的宣传折页,让居民在日常出入中便能接触“防非”知识,实现“抬眼可见、触手可及”。 当天下午,灌坝社区渝好空间里,一场“守护家庭小金库”亲子活动热闹开展。重庆农商行南川支行的工作人员通过动画短片,将复杂的“防非”知识转化为孩子们能理解的“防骗秘籍”。“不能给陌生人说家里的信息!”“要提醒爷爷奶奶别信陌生电话要钱!”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分享收获,童言中透着清晰的警惕意识。 作为南川区“六维联动”“防非”工作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区妇联打破单向说教模式,紧扣“精准施策”原则,用亲子互动、动画演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防非”知识在轻松氛围中浸润人心,达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传播效果,推动“防非”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共鸣”转变。 服务阵地融日常: 让活动场地升级为常态化“防非”宣传“主阵地” 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内,刚结束咨询的朱兴华拿着“防非”宣传册说:“志愿者解决我问题的同时,还教我识别非法集资,很贴心。”在这里,工作人员在解答法律问题时,总会同步提醒金融风险,让维权中心成为“防非”宣传“前哨站”。 “来咨询家庭矛盾的居民,常提到老人被高息诱惑,我们就结合案例提醒他们守护好养老钱。”灌坝社区工作人员吴美瑾介绍。如今,渝好空间、家风亭、维权中心等妇联基层点位,已从单一活动场地升级为常态化“防非”宣传“主阵地”。 作为“六维联动”“防非”工作体系的重要一环,区妇联深度融入全区党建统领工作格局,将“防非”宣传嵌入日常服务,使其从“阶段性活动”变为“日常必修课”。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更通过精准化服务增强了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防范能力。正如区妇联副主席张小红所说:“一场培训、一次活动只是起点,在‘六维联动’体系下,我们要让“防非”宣传像空气一样,渗透在服务的每个角落,以长效机制筑牢群众的金融安全防线。” 据悉,我区正按市委金融办要求,作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区县,探索打造党建统领“六维联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体系,充分聚合退役军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权益保障单位服务的特定群体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非”工作体系,全力提升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守住群众“钱袋子”。
2025-07-24我区启动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2025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启动
南川融媒讯(记者 邓的)6月20日,“感恩生命·健康生活”南川区2025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在东街启动。 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嘉康宣布活动启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席成,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钟文华参加。 活动现场,“青春无毒探秘营”毒品科普展览、破茧·新生——禁毒主题书法彩绘行动、“慧眼识毒”禁毒咨询服务区、“禁毒路上永远有我”路演快板朗诵和“净毒游园会”系列活动将禁毒知识巧妙融入东街,打造出一条沉浸式禁毒知识学习街区。 沿街设置的禁毒展示牌图文并茂,禁毒志愿者现场为市民提供科普讲解,还邀请了艺术生代表根据主题在现场进行书法、绘画创作,用作品倡导市民拒绝毒品、守望幸福。在禁毒咨询服务区与禁毒普法服务区,开展了有关毒品识别等方面的禁毒知识咨询服务和有关毒品违法犯罪等法律红线的普法知识讲解,方便市民面对面了解咨询。“净毒游园会”通过禁毒大转盘、禁毒投投乐、禁毒者联盟、“绝不毒行”识毒拼图、“植染守心·无毒人生”非遗DIY活动,让市民在游戏中更深刻地了解禁毒知识。 据悉,宣传月期间,全区各相关部门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将以“感恩生命·健康生活”为主题,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多维度、立体化发力,持续提升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风险的防范能力,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禁毒、人人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更多市民践行健康生活,踊跃成为禁毒事业宣传员。
2025-06-23我区“两清单一场景”企业普法服务产品获全市推广
南川融媒讯(特约通讯员 刘敏 通讯员 李瑜婷)近日,市司法局发布渝尚法·企业普法服务“两清单一场景”通用模型,重点推广我区创新实践的《企业高频法律风险提示清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清单》《企业经营法治应用场景》(以下简称“两清单一场景”)三项成果,为全市民营企业送上精准法治“工具箱”。 我区作为全市首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示范建设区,精准创新、大胆实践,推出的“两清单一场景”聚焦企业初创、经营、退出3个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创设企业内部治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清算退出等高频法治应用场景,便于企业“第一时间”找准相应涉法服务内容及渠道,切实提升涉企法治服务速达率和精准度,精准破解公益法律服务的“供需错配”难题。 它具有三大创新亮点:一是风险预警清单:覆盖企业出资、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9大领域,梳理81个高频风险点,提供178条实操性合规指引,并配套典型案例解析,形成“风险预警—法规索引—合规操作”闭环工具;二是服务资源清单:整合全区3类13项公益法律服务,明确服务主体、路径及责任,有效破解企业“找服务难、对接慢”的困境;三是场景化应用指南:覆盖企业“初创—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预设43个高频法治应用场景,如“劳动合同纠纷应对”“跨境贸易合规”等,针对性提供靶向化解决方案。 自我区开展示范建设以来,“两清单一场景”已帮助多家企业有效解决了发展转型过程中公司架构设置、内部管理等新的问题和风险,受到企业欢迎。目前,市司法局将我区“两清单一场景”纳入全市“渝尚法”赋能强企工作并进行区域化推广,旨在通过“共性+个性”适配策略,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范方案,助力企业筑牢法律安全的“防护墙”。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化“两清单一场景”实效,推动“两清单一场景”与数字化服务深度融合,聚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护航标杆,助力重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05-20女职工普法宣传走进园区
南川融媒讯(记者 刘晓娟)3月20日,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司法局等深入工业园区龙岩组团,开展女职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宣传展板有序排开,《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与女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一目了然。工作人员热情满满,穿梭在人群中向过往女职工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实际案例,耐心又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对女职工们在工作和生活里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法律咨询台前,来自法律界的志愿者们认真倾听女职工的诉求,从专业角度给出详细法律建议。 活动现场还融入了义诊和“两癌”筛查环节。医护人员为女职工们进行量血压、测血糖等基础健康检查,还耐心解答各类健康疑问。在“两癌”筛查区域,医护人员引导女职工有序进行检查,向她们普及乳腺癌、宫颈癌的预防知识,强调定期筛查对女性健康的重要性。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机会专门学习法律知识。这次活动就在园区里,特别方便。我不仅了解到孕期、哺乳期权益保护的内容,还做了健康检查,收获特别大。”在园区工作的职工唐欣玥说道。在一家企业上班的杨梅也表示:“平时工作忙,总顾不上自己的健康,工会把筛查服务送到园区,真的太贴心了。” 区职工权益维护服务中心主任赵小梅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工会关心关爱女职工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将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活动形式,扩大覆盖面,为广大女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健康关怀,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025-04-10我区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
南川融媒讯(记者 刘晓娟)3月4日,我区在鼓楼广场举办“建设法治中国 巴渝巾帼在行动”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法治宣传暨专场招聘会,聚焦女性权益保护、健康义诊、就业服务,为女性送关怀。 活动现场,区妇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的巾帼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设咨询台、发普法资料,向群众普及生育政策、反诈骗、反家暴、平等就业等法律法规,解读女性在人身、婚姻、劳动等多方面权益,引导女性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权。 市民王敏在咨询了相关问题后表示:“法律知识很实用,以前不知如何解决问题,现在心里有底,希望多举办此类活动。” 医院义诊区人气旺,重医附属南川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派出妇产科、内分泌科专家,为女性提供免费体检和健康咨询,量血压、测血糖,给出个性化建议,科普女性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知识,鼓励参与两癌筛查。 招聘专场区域也吸引众多目光,1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行政、财务、客服、销售等适合女性的岗位。企业人员热情介绍情况,与求职者交流。56岁的田敏应聘了食品加工企业的分选分切岗位,她说:“在‘三八’节举办这样的招聘会,让我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对女性就业的重视。明天我将前往试岗,希望能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
2025-03-10守万家烟火 绘平安“警”色——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实现“双降”
区公安局民警在东街开展治安巡逻。区公安局供图 □ 记者 盛余多 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到万籁俱寂的深夜,从繁华热闹的城市到宁静幽谧的乡村,日月更迭之间,他们奔走坚守、严阵以待,只为了守护平安南川,守护老百姓的烟火人间。 烟火人间背后,是南川警方全力拉满的“安全感”。今年以来,区公安局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不断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双下降,社会治安态势持续向好,绘就了人民群众可见可触可感的平安“警”色。 全覆盖巡逻防控 平安稳定关乎每一个人。为此,区公安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方案,整合各方力量全覆盖开展巡逻防控,着力织密织牢安全防线,让“警察蓝”在守护平安的“最后一公里”随处可见,让人民群众真正心安。 在城区,以公安民警为主体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动态排查重点区域,科学设置固定值守点5个,动态调整必巡点170余个、必巡线54条,严格落实快速响应机制,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为人口密集的城市带来触手可及的安全感。 在社区,整合力量资源打造社区警务团队,发动综治专干、网格员、社区专职巡逻队以及治保会、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参与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在乡村田野,积极推进构建一点呼叫、多点响应、处置及时、运行顺畅的农村地区最小应急处置单元126个630人,构建专群结合的农村巡防模式,深入开展日常巡逻、反诈宣传、突发案事件先期处置等工作,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隐患苗头、第一时间控制风险扩大、第一时间处置常规可控事件,切实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秩序。 随处可见的警力,让犯罪分子无处可藏,也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今年以来,全区“九类”街面警情同比下降42%,降幅排全市第三位,全覆盖巡逻防控取得实际成效,真正以“平安指数”换来了群众的“幸福指数”。 高质量侦查打击 平安建设,数据说话。 今年以来,全区刑事警情和治安警情持续保持双下降,分别下降47.5%和20.4%;实现刑事发案下降、破案打击上升,分别为下降53.09%、上升9.62%;实现“八类”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0%,侵财案件同比下降60.3%,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78.54%,盗窃案件同比下降73.61%,“六类”涉恶案件同比下降83.3%,命案侦破率连续十一年保持100%;电信诈骗案件立案和损失金额同比实现双下降,且降幅均超过50%,返还被骗金额同比上升34.43%…… 数据背后,是南川公安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高质量侦查打击的决心和行动。今年以来,区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保持对社会治安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数据背后,更是南川公安全体民警职工辅警的守护身影。有的坚守反诈岗位,接警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措施,多方协调冻结嫌疑人收款账号资金,最终为市民追回被骗资金;有的紧盯命案侦破,连夜奋战搜索山林,成功抓获命案嫌疑人;有的坚守绿水青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大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有的紧盯禁毒领域,抓获因贩毒潜逃5年、藏匿境外的公安部B级通缉犯…… 警灯闪烁,熠熠生辉。一连串鲜活的数据,体现了区公安局打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一个个平凡的身影,默默守护金山脚下的万家灯火,铸就了万千群众可触、可感、可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零距离守护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今年以来,区公安局主动拉近与市民群众的距离,坚持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及时获知群众声音,不断提高维护城市平安、服务群众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屯警街面,设立体育场街面警务站,一方面接收指挥中心派警,另一方面在站内接受群众求助,将求助、纠纷类警情处置在街面、化解在站内,让群众进一步感受到警察在身边、守护在身边、服务在身边。 主动延长交巡警上岗时间、增加必巡线路,围绕“人车路企”强化源头管理,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守护群众出行平安。7月以来,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6%,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2.86%。 联合社区在东城街道、民主镇试点成立“社区警校”,搭建反诈、治安、矛盾纠纷处理等宣传培训平台,切实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素养,调动群众积极主动投入社区基层治理,为促进“警民融合”、共建平安南川注入新力量。 常态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互动体验等方式,让市民近距离、多维度接触公安民警、了解公安工作、感受警营文化,推动警务工作透明化和贴近性,以服务“零距离”换来群众“真放心”,持续巩固警民关系。每月开展“警民直通车·向群众报告”主题活动,区公安局、派出所、社区民警面对面向群众报告公安工作,分析治安形势,提高防范质效。 如今,冬日寒意虽浓,平安“警”色依旧。南川警方将继续坚守岗位,在风雪中守护万家烟火,践行好“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2024-12-19区公安局:多措并举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南川融媒讯(特约通讯员 姚毅)秋季开学以来,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法治宣传、安保培训等工作,全力护航师生平安。 “学校工作人员一定要定时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损坏或过期情况。”近日,山王坪派出所、水江派出所民警联合辖区党政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对辖区校园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应急装备、安防系统等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全力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 三泉派出所民警则来到辖区三泉镇中心校、马嘴实验学校开展校园反恐防暴演练,详细讲解突发事件应对流程、反恐防暴技能、消防器材使用及日常巡逻检查要点等内容。通过理论讲解与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安保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为校园平安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受到欺凌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要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他们寻求帮助。”10月以来,南城派出所、大观派出所、三泉派出所民警还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法润校园 守护青春绽放”主题法治宣讲活动,民警以互动问答、主题讲座等形式,围绕校园霸凌、交通安全、新型毒品多方面开展讲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当好自身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开学以来,区公安局严格落实上下学期间“高峰勤务”机制,进一步整合治安、交巡警、特警及各派出所资源,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公安护学岗134个,组建最小应急单元141个,指导开展演练53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调动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家长志愿者,组建“警校家”护学联盟,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的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2024-11-05做实生态警务 共护绿色家园——南川区公安局“金山卫士”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在笋林里巡逻。 □ 记者 盛余多 金秋时节,又到了金佛山一年一度的采笋季,靠山吃山的笋农们纷纷走进茂密的山林里,去采收这份大自然的馈赠。 同样走进金佛山的,还有区公安局食药环支队“金山 卫士”生态警务站的生态警长们。他们紧紧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质量发展目标做实生态警务各项工作,积极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生态保护新模式,牵头打造生态保护共同体,重拳打击生态违法犯罪、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积极开展巡山护林、保护野生动物,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统一,用心用情演绎人与青山两不负的生动故事,积极践行“金山卫士”守护一方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 厚植生态理念 探索保护新路径 生态警务,就是把公安工作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发挥公安优势,打通部门壁垒,联合各方力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保护生态和促进发展“两手硬”。拥有七项国家级桂冠,并以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和生物多样性入列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金佛山,无疑是南川公安践行生态警务的首要战场。 近年来,食药环支队在深入推进“山林警长”制度基础上,融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因时因势提出培育“金山卫士”品牌,联合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全区建立区、镇、村三级生态警长队伍,推进生态警务“站室点”一体布局,在金佛山核心区域打造“金山卫士”生态警务站,在金佛山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警务室6个、生态警务联勤点27个,与贵州省道真县、桐梓县联合设立边区生态警务联勤点2个,积极探索一条金佛山生态保护精管善治的新路径。 “现在山上人多,一定要管好采笋工人,不要在林子里抽烟,生火做饭要遵守用火规范,灭火器也要经常检查以防万一。”9月12日,在位于金佛山中海拔地区的笋厂里,生态警长李宗明正带队开展巡林,并为笋厂负责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当前,我区方竹笋林超过10万亩,每年采笋季都会吸引超过1万人进山采笋。为了节约时间,笋农们大多选择在山上“安营扎寨”,每天劳作在林间、吃住在山上。因此,加强日常管理、治安防范和防火宣传就成了生态警务站在采笋季的必修课。 “林子里面不要乱走,踩到竹笋村民会心痛,走路跟着他们的脚印走;到了笋棚记得检查灭火器,压力不足的一定要提醒他们更换……”58岁的李宗明是“金山卫士”其中一员,2020年从森林公安转战区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他凭借30多年的林区工作经验成为“金山卫士”生态警务站公认的“老大哥”,每年采笋季都会带队进山巡护,还承担起传帮带的重任。 为了强化方竹林管理,生态警长们还定期进驻笋山开展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竹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及时调处笋林纠纷,从根本上维护笋山秩序,保障广大笋农切身利益,确保采笋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如今,笋农中的大户每年可收入二十多万元,普通人家一年采笋也能挣几万元钱,这片生态警长们用心用情呵护的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了老百姓致富奔小康的“金山银山”。 加强警民联防 构筑共治新格局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金佛山山高、林密、人稀,唯有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才能有效填补生态保护的盲区和死角,打通生态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多点布防、串珠成网的护林网络。 区公安局紧扣生态警务工作要求,积极发动群防群控力量,联合村社干部、护林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探索“1+1+N”机制(即1名民警、1名警务助理、N名社会力量),建立“生态义警队”12支60人,在生态警长带领下开展巡山护林、森林防火、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升林区治安掌控力,全面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震慑涉林违法犯罪。 “老刘,我们去看看银杉林周边的情况。”近日,生态警长罗京来到金佛山南坡,叫上护林员刘伟等人一起去山里巡逻。在金佛山密林深处,生长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银杉。最近连晴高温,生态义警队放心不下银杉,便时不时上山巡护一番,确保“植物大熊猫”安全。 巡逻过程中,队员们分工合作对金佛山上的森林资源进行巡查,包括森林资源状况、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向笋农和游客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发动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保护森林资源,践行“两山”理念。 日复一日的宣传,年复一年的照料,金佛山上的村民早就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了深刻的共识。“过去发现盗猎盗采盗挖,我们都打电话找林业站。现在除了自己上山巡林,还发动群众参与,齐心协力共同守好这一片林。”刘伟说,加入生态义警队后,他时常带着热心村民上山巡护,大家都相信人不负青山,青山必定不负人。 “与大山为伴、与树木为伍、与野生动物为邻”已成为生态义警队队员们的日常,也是南川公安保护金佛山的一个缩影。他们一代一代接续努力,把青春铺洒在绿水青山,以忠诚护卫金山银山。 坚持打防并举 汇聚共护新合力 金佛山是濒危、特有、孑遗物种富集的全球34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之一,被誉为我国珍贵的生物物种“基因库”。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片宝库有时也会成为盗猎野生动植物不法分子的觊觎之地。 去年3月,区公安局接生态义警队队员反映,有人在金佛山北坡、南坡一带捕鸟。民警迅速出击,一边展开侦查,一边通知生态警长、义警队员赶赴现场查看,很快锁定嫌疑人位置,当场抓获3名嫌疑人并查扣一辆小轿车,从车上搜查出遥控器1个、扩音器2个、鸟网2副、笼子6个和2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 该案的迅速告破,是生态警务机制高效运行的真实体现,也是“金山卫士”同心协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为提升对金佛山珍稀动植物的精准保护力度,南川公安积极探索构建“日常巡查—线索上报—信息流转—反馈评估”闭环管理机制,对所有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实施网格化管理,精准打击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农用地、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 不仅如此,区公安局还将警航技术运用到生态保护领域,利用无人机速度快、视野全、覆盖广、信息传输及时等优势,搭配步巡、车巡构建“空地一体、警地联动”智慧防控体系,全天候无死角保护生态资源;充分运用卫星通信系统和各类前端感知设备,将金佛山及周边重要部位的监控接入公安视频专网,打造集“警力巡逻+视频巡防+无人机巡检”于一体的多维立体巡护网,大幅提升预警防范、应急处突、侦查取证和森林防火的能力水平。 成功侦办全市首例倾倒石棉危险废物案件,获公安部挂网向全国推广;成功侦办全市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为推动该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和司法解释出台提供了实践基础,为全市公检法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蓝本;成功侦办部督“4·29非法采矿案”“4·1污染环境案”…… 不断完善的机制、各方力量的支持、高新科技的运用,让区公安局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犯罪行动提质增效。近三年来,已累计侦破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名,实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目标,生态警长们用忠诚守护绿水青山,用勇毅捍卫生态家园,用柔情呵护万物生灵,书写了一幅生态文明的平安答卷。 (图片由区公安局提供)
2024-09-26解决社区“家务事” 邻里干戈化玉帛——区公安局“老公安诊室”助力基层治理
丁绍宏协助社区民警解决群众纠纷。记者 聂灵灵 摄 □ 记 者 聂灵灵 实习生 杨玉洁 “你们这样吵下去有结果吗?能解决问题吗?”7月22日,东城派出所灌坝社区警务室内,两名家住东街花园小区的业主因装修问题吵得不可开交,随着老公安丁绍宏的一声制止,终止了警务室内的吵闹。 丁绍宏是“老公安诊室”的成员之一。去年7月,区公安局从该局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的老党员、老公安中选取了30余名基层经验丰富的公安干警,每天派驻2名到东城、南城、西城各警务室协助社区民警处理基层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美好社区环境。 “有问题说问题,吵架不能解决问题。”丁绍宏拉着两位业主坐下,倾听起他们吵架的缘由。原来,两家人都是东街花园小区业主,其中李某多次到小区物管反映张某家装修房屋影响自己正常生活,物管工作人员无法协调好,只能把双方约到小区附近的警务室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中,丁绍宏耐心地说:“你们这个不是什么大问题,首先我们要懂法,其次要讲理,最后才能解决好困扰。”在丁绍宏的调解下,张某明白了装修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如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民警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相应处罚。李某也表示只要张某在规定时间内装修,自己会克服装修为自己带来的影响。物管方也将加强管理,宣传引导业主在规定时间进行装修,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区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教导员郑明强说:“老公安们虽然退休了,但是面对曾经的岗位和工作内容,依旧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了解基层案件处理方式,能帮助社区民警又好又快的解决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老公安诊室”已协助民警处理警情353起,开展法治宣传200余场次,为推动基层治理、构筑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了“银发力量”。
2024-07-25未爱说法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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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网信 “法” 言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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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区公安局:“普法午餐”进企业错时宣传护心安
南川融媒讯(记者 盛余多)5月23日,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禁毒支队和区反诈中心民警利用午餐时间走进企业开展错时宣传,为员工们送上精心准备的反诈、经侦、禁毒等系列“普法午餐”。 “来来来,给你加一道‘下饭菜’,边吃边看,防止被骗!”“现在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你们年轻人喜欢上网冲浪,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中午11点多,工业园区龙岩组团重庆铝器时代公司员工开始分批进入食堂内就餐,民警走上前发放宣传手册,并通过以案说法、你问我答等方式,向员工讲述“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虚设博彩网站诈骗”“刷单返利”“网恋交友”等高发案件的类型及特点,详细揭露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和手段,丰富企业员工对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的认知。 活动中,民警还通过展板宣传、案例讲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员工详细讲解新兴毒品的种类及其危害,尤其针对当前市场上常见的植物类、食品饮料类新兴毒品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示警,呼吁大家珍爱生命,坚决拒绝毒品,共同营造健康、无毒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非常欢迎民警来开展错时宣传,不仅给我们上了一堂禁毒反诈教育课,也给我们敲响了防范经济犯罪的安全警钟……”企业行政专员梁光亮表示,希望民警多到企业宣传宣讲,他们将把学到的知识和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业园区企业众多,一旦有员工被骗,不但对员工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也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错时宣传可以利用员工们在排队、就餐时的碎片化时间,见缝插针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员工识骗防骗和尊法守法意识,有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全生说,他们将按照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授课和普法宣传,积极推动经侦助企工作走深走实,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保驾护航,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2024-05-27弘扬宪法精神 守护“少年的你”
12月4日,区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主题活动,通过讲解宪法知识、宪法宣誓、宪法晨读、法治沙画、模拟法庭等形式,向学生们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赵忠康 摄
2023-12-072023年重庆市“宪法宣传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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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网信 “法” 言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一)
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部门职责):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干预。第六十九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职责):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安装渠道和方法。第七十条(学校职责):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第七十一条(监护人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的,应当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等方式,以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指导和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第十六条(学校职责):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第十七条(监护人职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由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网信重庆
2023-12-04网信 “法” 言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二)
信息处理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来源:网信重庆
2023-12-04网信 “法” 言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四)
未成年网络游戏沉迷防治(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第七十五条: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十三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第四十四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第四十五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第四十七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适龄提示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通过评估游戏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明确游戏产品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予以显著提示。//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来源:网信重庆
2023-12-04网信 “法” 言 |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保护(五)
未成年人保护之网络保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人直播账号注册把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来源:网信重庆
2023-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