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132个事业单位法人的变更登记事项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变更登记公告事项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res.cqnews.net/ncres/uploadfile/2021/0426/20210426050446775.doc

2021-04-26

南川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公开信

南川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公开信 广大群众、网民朋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激励全国上下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部署,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推进基层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为民办实事,让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看得见、摸得着。为在学习教育中更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向广大群众、网民朋友征集我区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各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大家可采取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问题,所提意见请于4月23日前反馈至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邓洋   联系电话:85629675;电子邮箱:ncdsxxjyhdz@163.com;来信地址: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原交易中心3楼)                 南川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南川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序号 分类 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备注 1 教 育     2 医 疗     3 社 保     4 养 老     5 住 房     6 就 业     7 交 通     8 饮 水     9 社会治安     10 安全生产     11 政务服务     12 城市建设     13 农业农村     14 环境卫生     15 司法公正     16 优待优抚     17 企业服务     18 公共设施     19 物业管理     20 党建工作     21 其他方面         填表说明:1.此表主要填写群众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2.待解决的问题若涉及到具体乡镇(街道)、部门,请在备注栏注明。

2021-04-13

巩固创卫成果 共建美好家园

  巩固创卫成果 共建美好家园   ——国家卫生区复审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山清水秀,宜居南川。我们共同的家园——南川即将迎来国家卫生区第一轮复审。2017年我区获得“国家卫生区”称号,这是全区人民群策群力、努力拼博的成果,凝聚了全区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巩固创卫成果,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助力国家卫生区复审,创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不乱吊乱挂,不散养家禽,不放养宠物;   二、举止文明,不粗言脏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停乱放,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违规驾驶,不损坏公共设施;   三、珍爱绿地,不损花折木,不践踏草坪,不在小区绿地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四、文明守法经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不乱摆摊点,不占道经营,不乱竖广告牌;   五、追求健康,学习健康知识,参与健康促进行动,注重体育锻炼,让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城市前进的脚步;   六、齐抓共管,积极举报脏、乱、差现象,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卫生设施的行为,主动清理卫生死角,垃圾分类,及时清运,消灭“四害”。   国家卫生区是全国爱卫会授予城市环境卫生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们要牢固树立“南川是我家,巩卫靠大家”的共建共享意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自觉维护城市形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踊跃参与到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中来,为建设宜人宜居、文明健康的南川而携手努力,以卫生整洁、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城市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恭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和睦、万事如意!(卫生投诉电话:023-71430622)                                           南川区国卫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2021-04-12

关于电视频道关停和更名的通知

    关于电视频道关停和更名的通知根据市文旅委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开办一套电视节目。为此,区融媒体中心于2021年4月10日24:00关停南川广播电视台“经济旅游”频道,“新闻综合”频道更名为“综合频道”,两频道节目内容合并播出。 南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4月10日

2021-04-10

公开声明

  我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招生,从未通过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任何招生活动,绝无所谓“学情意向测验”“提前早培”“坑班占位”。若发现社会上有以我区学校名义进行的招生培训、考试等情况,请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并欢迎向区教委或学校举报。区教委、学校将保留追究有关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区教委举报电话:81110591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