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1-10-25 09:58:56 来源:南川网
新闻摘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希望一府一委两院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让孩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希望一府一委两院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让孩子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方位立体监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看

  促宣传氛围更加深厚

  “卫生健康知识、校园霸凌行为警示教育有没有及时上墙,并且纳入法治教育课?学校‘五项管理’是否到位?”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前往北师大南川附校、水江中学等学校以及水江镇大龙社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站,详细了解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工作情况。

  踏进校园,调研组首先就宣传教育的环境和氛围进行了实地察看和了解。“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需要全社会的关爱,良好环境氛围对于儿童的行为思想引导尤为重要。”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制作短视频、邀请专家座谈、校园知识宣讲、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进家庭、进学校、进机构、进社区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生命教育和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害等知识宣教,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提高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

  区检察院“莎姐”工作团队开展普法宣传178场,受众达11万余人次;北师大南川附校每学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宣泄室等功能室,聘请心理教师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水江中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与未成年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对青少年身心健康产生积极效果。

  “从现实来看,不少父母没将子女教育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认识,认为是自己的家事。我们的宣传还需要更多的面向家庭、面向家长。”调研组认为,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还要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各级各部门、人民群众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法治意识。

  二谈

  促法律制度落实到位

  “一法一条例”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得如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开展自查,并同相关部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据了解,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区政府当即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5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有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关爱体系,配备儿童督导员34名,儿童主任244名;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1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25万元;区检察院对全区7347名教职员工、549名校园保安开展教职员工涉罪信息集中查询,深化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等。

  “工作队伍虽然建立,但基层力量比较薄弱,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尚不完善;儿童主任虽然配备齐全,但部分没有实现专人专岗,作用发挥还不够。”

  区人大常委会更多地将焦点对准了不足之处。

  “部分家庭保护履职不到位,有的监护职责缺位导致其产生自我封闭、厌世等心理问题,有的过于溺爱、疏于管教导致其走上歧途等。”

  “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时有发生,引诱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组织化倾向。”

  “个别职能部门认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检察院单方面的职能,仍存在重视不够、力量不足、配合不畅等问题。”

  三议

  促综合保护形成格局

  近日,在听取两个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筑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和社会各界新期盼,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组成人员建议,要依托正在建设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协作配合,建成由检察院负责、多部门合作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宣传基地,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经费保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执行六大保护制度,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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