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网讯(记者 盛余多)8月27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扣留车辆100辆,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三个月内前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违法处理室(南川区火车站大道5号)接受处理,否则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
据悉,100辆超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中,二轮、三轮摩托车共有43辆,小型汽车56辆,另有1辆农用汽车,其中近三成为无牌照车辆。从来源上看,这些被扣留的超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绝大多数是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扣后车主不处理违法和认领,仅有3辆属于交通事故车辆。
“这些车辆被扣留的时间从2016年至2020年不等,部分车辆在被查扣时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已经模糊不清,甚至还有套牌车辆,所以一直无人来认领。”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李京川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这些扣留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3个月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
车辆具体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川发布”或“平安南川”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