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中实现南川新作为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新收案件65496件,结案63133件,结案标的额达146.8亿元,法官每年人均结案数292件,所有指标均全部达标。26项工作获市高法院年度表彰,6项工作得到全国层面推介,法院工作80余次获区“四大家”领导及上级法院领导肯定性批示。
在筑牢高站位根基上开启新征程
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10余次,深化全员政治轮训305期1600余人次。切实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召开党组会议200余次,研究议题600余项。
深化理论武装。开展理论学习480余期1万余人次,2篇政治理论文章分获最高法院、市高法院主题征文二等奖。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扛牢政治责任。健全政治铸魂体系和闭环落实机制,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等系列制度文件,贯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抓好市委巡视、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在保障高水平安全上实现新作为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595件2442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16人,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00件172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62件270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90件180人,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43件444人,赌博、贩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67件558人,守护一方安宁。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审慎审理系列金融案件,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发出司法建议。围绕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妥善审结涉商品房买卖案件725件。围绕防控信访领域风险,推动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获评2024年全市“有信必复”工作成绩突出法院。
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护航开放水平提升。审结涉川渝黔跨域企业纠纷1600余件,调撤率达43%,修复三地企业合作关系。审结涉高铁高速、商贸物流、建筑施工等案件3300余件,助力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与四川、贵州法院签订合作协议4份,开展联合行动850余次。
聚力营商环境优化。审执结涉企案件3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真金白银”36.5亿余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创新涉诉企业靠前办、信用修复、法治体检等机制。推动建立涉旅纠纷先行赔付、民宿行业纠纷调解指导等机制,司法护航文旅发展。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案件1075件,审查非诉强制执行案件240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相关经验得到时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肯定性批示。创新“N+3+3”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协助市三中法院建设全国首个“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探索“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实质解决争议。
在守护高品质生活上担当新使命
迭代升级诉讼服务体系。深化“车载便民法庭”“云上共享法庭”应用,巡回审判、就地解纷550余次。全力支持综治中心建设,入驻以来成功调解纠纷500余件。深化“一街镇一法官”“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开展联络活动58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1300余条。
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审结各类民生案件1.4万余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45件,涉及金额9300万余元。全市首创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新收离婚案件降幅居全市法院前列,相关经验在全市范围试点推广。开展“涉民生案件”等执行专项行动,为群众兑现胜诉权益1.45亿余元。
深化“一老一小”机制建设。探索“金法桑榆”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涉老案件审理时间优于全院均值近30天,调解成功率优于全院均值近20个百分点。创新“天平护未”工作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执行”改革,创建全市首个标准化模拟法庭,近四成案件调解结案,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0天。
在锻造高素质铁军上开创新局面
坚持党建统领。构建以机关党委“法延万家”为核心、12个支部品牌竞相发展的“1+12”特色党建品牌矩阵,3个品牌纳入市级优秀或培育品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升。
抓实素质提升。部署开展“综合素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思想铸魂等6项行动16条具体措施,搭建“头雁示范”大讲坛、“青年求索”微课堂、“示范裁判”交流展三大学习平台,实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促进。
强化队伍管理。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优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机制,在全市首创法官助理集中管培,深化聘用人员分类管理,形成全方位培养体系。集体或个人获全国表彰表扬6次、全市表彰表扬72次,涌现出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