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逯德忠
唐宋时期,今天的南川区曾名隆化县、宾化县(宾化寨),先后为涪州、南平军辖县。那时渝南黔北一带山高林密、蛮荒瘴疠、民风剽悍、交通不便,而被北方朝廷及汉人视为“蛮夷”和“化外”。
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学史上极为绚丽的两个篇章。名山大川、驿道边塞、田园乡村等,是古代迁客骚人创作灵感的源泉。他们在游历这些地方后,写下了一首首流传千古的优美诗词。然而,地处偏远、道路险阻的隆化县却不是他们眼中的“诗和远方”,因而鲜有描述这方风物的诗文传世。
近日,笔者在网上阅读唐诗宋词时,有意外收获——查询到了收录在北宋蜀中诗人冯山《安岳集》中一首七言律诗《扶欢驿王衮居也梁承秀居今隆化县李光吉居今荣懿寨皆土豪犯法禁以取夷灭》,内容为评议北宋朝廷平定扶欢驿、隆化县、荣懿寨3地南平僚酋作乱事件。这首诗歌写于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是与古代隆化县直接相关的且创作年代较早的一首古诗。
扶欢驿王衮居也梁承秀居今隆化县李光吉居今荣懿寨皆土豪犯法禁以取夷灭
冯山(北宋)
僭田收尽连蛮徼,旧版从来实汉民。
草染华风能不瘴,山离污俗自无尘。
连城解丧吴王濞,巨积终刑石季伦。
一代英豪犹不免,咄嗟三叛尔何人?
一、该诗作者冯山简介:
冯山(1031年~1094年),字允南,梓州路普州(今四川安岳)人。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在家乡做了一个小官。熙宁末年(1077年),他46岁时为秘书丞、通判梓州。后荐为台官,他辞而不就。退居20年后,再荐于朝,官至祠部郎中,逝后追赠太师。
冯山性情豪爽,一生喜好游山玩水。他的诗歌受当时欧阳修、梅尧臣的影响,题材广泛,清雅自然,理中含趣,很有讽喻和教化意义,因而在古代巴蜀文学史中占有一席之地。著有《春秋通解》十卷,《允南集》十卷。今存诗十二卷,集为《安岳集》。
二、该诗创作背景:
该诗标题为一个长句,多达33个字,在古诗中并不多见。它其实是全诗的小引,简要介绍了所要评议的人物和事件:扶欢驿的王衮、隆化县的梁承秀、荣懿寨的李光吉,都是地方豪强,他们违犯法律禁令,因此被剿灭了。
其中的扶欢驿、荣懿寨为溱州属地,隆化县为涪州属县,3地分别大致对应现在的綦江区南部扶欢至赶水一带、万盛经开区和南川区。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九记载:“南川、巴县‘熟夷’李光吉、王衮、梁承秀三族,各有地客数千家,间以威势诱胁汉户,不从者屠之,没入土田。”又载:“(熙宁三年,1070年)甲辰(正月),夔州转运使言,渝州巴县兵马使杜安行等,率土丁破李光吉等,复宾化县。”
五代十国时期,南北各地战乱频仍。由于溱州、涪州先后处于前蜀、后唐、后蜀、南楚等割据政权的边缘地带,境内的南平僚各酋趁机称霸一方。北宋建立后,南平僚在宋太祖时期(960年前后),向朝廷进献铜鼓表示臣服。
但是,百余年后的宋英宗时期(1064年~1067年),南平僚酋李光吉、王衮、梁承秀又野心膨胀,目无纲纪,他们及其族人控制了当地的大量人口和土地,并公开与官府对抗,拒绝缴纳赋税,甚至还组织亡命之徒流窜巴县一带,抢掠汉民财物,将汉人虏来为奴,成为祸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朝廷派夔州路转运使孙构、渝州巴县兵马使杜安行带兵荡平三族,恢复了当地的法纪与秩序。
熙宁四年(1071年),冯山可能游历到了渝州或者溱州、隆化县等地,了解到一年前朝廷平定南平僚酋作乱事件,心有所感而起诗兴,写下了这首七言律诗。后来,该诗被收录在《钦定四库全书》《安岳冯公太师文集》等古籍中。
三、全诗解读与赏析:
首联“僭田收尽连蛮徼,旧版从来实汉民”:那些被南平僚土豪非法侵占的田地直至边远的蛮夷之地都被官府拿回来了,因为这个区域的土地以前就为汉民所有。(这句话表达了对土豪侵占土地行为的谴责,以及对土地归属的明确。)
颔联“草染华风能不瘴,山离污俗自无尘”:沐浴华夏文明之风的草木,不再孳生瘴气;远离了污浊习俗的青山,从此变得纯净,一尘不染。(这一句以自然景物作比,说明朝廷平乱的积极作用——不法之徒受到惩治后,当地的环境变好了,民风习俗也得以扭转。)
颈联“连城解丧吴王濞,巨积终刑石季伦”:在汉初,拥有连城财富的吴王刘濞因为反叛,被朝廷剿灭了;在西晋时期,积聚巨额财富的石季伦(石崇)因为参与叛乱,最终全家都被诛杀了。(这一句强调即使是拥有权势和财富的人,如果行为不当也难逃惩罚,进一步强调了违法的后果。)
尾联“一代英豪犹不免,咄嗟三叛尔何人”:一代英豪犯上作乱尚且都不能幸免,你们这三个叛逆之徒又算什么呢?(这一句是对这些土豪不知收敛、违法乱纪的质问和嘲讽,认为他们被诛杀是咎由自取。)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这首诗极具宋代言事诗的特色:一是韵律和谐,对仗工整,节奏流畅;二是评人评事,爱憎分明,寓意深刻;三是用典恰当,借古讽今,批判有力。诗人深厚的文学功底、精当的对比和评议,让该诗极具表现力和说服力。
四、该诗的历史价值:
熙宁七年(1074年),南平僚酋木斗部落再次叛乱,又被朝廷平定,使其“举溱州地五百里来归,为四寨九堡”。
为了镇住南平僚各部族,使其不再反叛和骚扰边界,熙宁八年(1075年),北宋朝廷在铜佛坝(今綦江赶水镇境内)建立南平军(宋代的半军事化行政单位,下辖各寨),常年驻兵镇守。
同年,朝廷对南平僚各部族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撤销溱州(溱溪郡),将扶欢寨、荣懿寨划归南平军管辖,又将涪州隆化县转隶川峡四路之一的夔州路南平军。
冯山的这首诗歌以“诗史”的形式,记录了南平僚酋叛乱事件导致溱州被撤销,以及扶欢寨、荣懿寨、隆化县3地行政区划调整的缘由。
值得一提的是,南平僚酋两次作乱被平定后,许多南平僚或战死或逃亡,隆化、荣懿、扶欢一带田地荒芜,大量汉人迁入,带来了先进的农耕、手工业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加速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
五、该诗的思想价值:
诗人对朝廷平定南平僚酋作乱事件表达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仅是情感的抒发,更是对社会、人生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因此,该诗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历史价值之外,还有一定的思想价值——劝诫人们要遵守法纪、洁身自爱。
全诗的颔联、颈联和尾联均为诗人对事件的评议,其中的颔联“草染华风能不瘴,山离污俗自无尘”一句最为出彩,既体现了对良好风气和纯净环境的追求,也蕴含了一定的法纪、廉洁思想。
这句诗整体上表达了诗人激浊扬清的期望,对于当今的法治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启示意义,提醒人们要注重道德修养,控制自己的欲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