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网讯(特约通讯员 刘敏)“女儿离家20多年,至今没有回来看过我,更没有尽过赡养义务……”近日,大观镇龙川村村民刘某到大观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想找到自己的女儿赡养他。经询问,刘某家庭贫困且视力模糊、行动不便,因赡养问题需要申请法律援助。
大观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与其所在村委会积极沟通,并多方协调,7月13日,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大观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受理刘某赡养纠纷法律援助。
在刘某家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刘某家庭情况,20多年前刘某再婚后未生育其他子女,他的独生女儿在16岁时离家出走,至今音信全无,20多年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刘某靠低保维持生活。如今刘某已近70岁,体弱多病,希望独生女儿能尽赡养义务,多回家陪陪他。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刘某,他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不再需要审查经济状况,会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快速办理此案。同时,工作人员也对刘某进行释法解释,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会立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尽快向南川区人民法院立案。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援服务“零距离”,援助渠道“零障碍”,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畅通投诉渠道,积极为劳动者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对确认劳动关系、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申请等法律援助事项,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等“三优”服务,对符合援助条件、经济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低保户、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等特殊老年人实行“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快接快办;对涉及老年人家庭纠纷案件,尽可能采取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让群众充分感受法律援助温度。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8件,开展上门服务30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3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