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四方联动”合力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17 09: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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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川网讯(特约通讯员 刘敏)“邻居修的便民路占了我的土地,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太过分了。”近日,说起邻居占用土地,兴隆镇金花村村民陈某就气不打一处来。陈某为何这么生气?

  陈某与王某本来是关系和睦的邻居,因王某在其家门口修了一条便民路,占用了陈某小部分土地,导致双方产生冲突,且因沟通不畅,冲突愈演愈烈。

  得知情况后,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立即派专业调解人员前往村民家中,实地勘查走访,弄清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原来,王某房屋四周只有一条便民路可通行,而该路仅有1.5米宽,私家车勉强可以通行,虽然占用陈某的土地面积并不大,但因修路前双方没有很好地沟通,导致陈某很生气,双方就出现矛盾冲突。

  查明事实后,兴隆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均不肯让步,调解人员只好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解开双方心结。考虑到占用土地面积不大且双方是邻居,如果起诉到法院,既增加经济成本,又不利于今后邻里和睦,调解人员从情、理、法入手,劝导双方应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利,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经过调解后,双方逐渐冷静下来,王某主动向陈某表示歉意,陈某表示不会索要任何赔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握手言和,及时化解了矛盾。

  为切实将各类邻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在全区邻里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中,区司法局牵头成立了邻里类矛盾纠纷工作专班,每半月开展一次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纠纷类型,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事、涉人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创建“法院+司法+社区+律师”的“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集中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作用,重点加大了通风、采光、通行、用水、排水、噪音、环境卫生等最常见的七种类型案件化解力度,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做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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