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实施政法服务便民10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30 09:15:29 来源:南川网
新闻摘要: 区人民法院实施政法服务便民10条措施 4月29日,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开展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区人民法院推出政法服务便民10条措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南川网讯(记者 黎明)4月29日,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开展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区人民法院推出政法服务便民10条措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打印机、饮水机、手机充电设备、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针对主要纠纷类型,提供相应起诉状模板;增设导诉台,提供诉讼引导,为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

  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优先立案窗口,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提供优先立案服务。

  开通档案查询窗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档案查询窗口,配置档案查询电脑,为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提供规范、便利的档案查询服务。

  执行立案免交生效证明,当事人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时,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由执行立案人员通过审判管理系统或联系承办人等方式,主动核查裁判文书生效情况,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争议不大的法定继承类案件“当日立、当日结”,对争议不大的法定继承类案件,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的,承诺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文书。

  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限,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缩短案件移送、流转时长;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开展扣除审限抽查,提升办案效率。

  加强巡回审判,为70岁以上老人、行动不便当事人或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主动上山下乡、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开展涉民工工资执行专项活动,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成立工作专班,优先办理涉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开展“我为群众送案款”活动,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等情况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案件承办人主动将执行到位的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上。

  开展“一镇街一法官”服务活动,在全区34个乡镇(街道)分别选派一名员额法官进行定点联系,推动法院解纷力量向基层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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