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等问案”到“上门办案”
区人力社保局“仲裁院大篷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记者 盛余多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效,区人力社保局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迭代升级推出“流动仲裁庭”2.0版本——“仲裁院大篷车”,将原本单一的延伸庭审现场到企业家门口,升级为整个仲裁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服务,变“群众走进来”为“服务走出去”,将“坐等问案”升级为“上门办案”,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在以案释法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企业门口定纷止争
“以前担心维权费时费力,害怕不懂法律走弯路,没想到在这里律师帮着找证据,仲裁手续也有人指导办理,太省心了!”近日,在工业园区某公司办公现场,公司员工李师傅拿着刚办好的仲裁手续,连连感谢“仲裁院大篷车”让他心里有了底气。
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现较高的欠薪风险,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联动联处、快立快调”,迅速展开行动,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核查等方式,初步掌握了该公司的欠薪原因和情况
随后,“仲裁院大篷车”主动联系该公司,利用一天时间集中为公司和员工开展调解工作。为提升仲裁服务效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前制定专项方案,联合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组成了“法律援助+仲裁服务”组合:律师全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协助梳理证据;同步办理法律援助授权与仲裁申请手续,实现“只跑一次路”完成全部法律程序;同时,会同公安、园区等单位成立联合调解组织,形成多方协同机制。当天,全部到场的劳动者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纠纷。
“这次欠薪事件是公司经营调整中出现的疏漏,我们对员工很愧疚。仲裁院把调解现场设到公司,还帮我们梳理解决方案,让我们能直面问题、尽快落实整改。”调解现场,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企业正视责任、劳动者理性维权,公司负责人曹某表示,会严格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工资,后续也会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靠前服务助企纾困
“案前调解”是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快车道”。区人力社保局秉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在“仲裁院大篷车”深入一线即时解纷基础上,创新构建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既快速平息矛盾,又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累。
前不久,“仲裁院大篷车”入园服务时,发现某公司有欠薪问题,员工们正准备集体维权。“市场行情不好,公司流动资金出了问题,拖欠了我们50余万元的工资。”员工们既担心工资难追回,又怕企业倒闭丢工作,心里忐忑不安。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跟进核实情况,随后指导员工依法集体申请仲裁。受理案件后,调解员深入企业了解到公司流动资金捉襟见肘,唯一可动用的资金是一笔正被区法院执行局冻结的款项。
于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牵线搭桥,多次与区法院、区检察院进行沟通,说明企业有稳定订单,若冻结款暂时用作发薪,企业可快速复产并补齐执行款。同时,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员工,解释方案可行性,打消他们的顾虑。
最终,区法院考量后同意调整方案,暂解部分款项用于发薪;区检察院原计划对企业进行起诉,也改为支持双方进行调解;企业承诺3个月内复产并逐步补齐执行款,员工放弃进一步维权。
“目前,员工已经足额拿到工资,企业进入全面复工,执行款也按约补齐,这不仅得益于‘仲裁院大篷车’靠前服务,同时也依靠劳动仲裁、法院、检察院协同配合,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助企纾困提供了双赢范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程仲生介绍。
目前,我区大量劳动纠纷在进入仲裁庭审程序前得到妥善解决,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减轻了仲裁机构的工作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高效地配置和运用。
流动问诊防患未然
自“仲裁院大篷车”启动以来,区人力社保局持续深化“送法上门”服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把法律服务精准送到企业、群众身边,以和谐劳资关系为区域发展添动能。
在园区服务现场,工作人员不再是简单宣讲政策,而是结合过往劳动纠纷案例,为企业用工全流程“找茬”——从招聘合同条款、工资核算标准到社保缴纳规范,逐项“把脉问诊”,帮企业提前规避潜在争议。
乡镇集市上,“仲裁院大篷车”咨询台前同样热闹。“老板不发工资,我们怎么维权才能有效?”“仲裁要带哪些材料?”面对劳动者的疑问,工作人员逐一拆解流程,还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走进沿街店铺、项目工地,手把手教大家用法律维权。
去年以来,“仲裁院大篷车”不断升级服务:组建更专业的“法律体检队”,扩大企业覆盖范围,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帮其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降低经营风险;派出“普法轻骑兵”深入乡镇、工地,针对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发挥“事前调解员”作用,同步跟进“仲裁服务大篷车”发现的苗头性纠纷,当场介入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当前,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标志着“仲裁院大篷车”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接下来,区人力社保局还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