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拟向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3月1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郑雅文,联系电话:71415672)。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18日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拟向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3月1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郑雅文,联系电话:71415672)。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