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16 09:07:56 来源:南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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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带领学生们近距离触摸感受古树。特约通讯员 罗建 摄

  南川融媒讯(通讯员 张延 李维)近日,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对城区内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工作,并向群众普及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据重庆市第五次古树名木普查结果显示,我区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共9株(其中1株既是古树又是名木),包括3株银杏、1株朴树、2株紫薇、2株皂荚、1株南川木波罗。

  “同学们,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棵皂荚树是一棵古树,距今已经180多年了。”在隆化一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从古树的种类到古树的相关法律法规,再到日常生活中如何爱护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综合实践课。

  同时,区城市管理局调配了10余名园林工人对城区9株古树名木实施了抢救复壮工作,完成松土100余平方米,修剪古树名木5株,修补树洞6个,并初步完成了病虫害防治。

  “这些古树名木经历了上百年的风霜雨雪,随着树龄增加,树木的生理机能逐渐下降,对水分、养分的吸收能力以及其机体的再生能力逐渐降低。保护城市古树名木,不仅能留住城市发展变迁的记忆与乡愁,还保护了城市绿色生态与生物多样性,更是厚植了一座城市的底蕴。”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涛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在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的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养护单位履行责任与义务,增强市民、学生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全民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社会氛围。

  据悉,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因树生策、一树一策”的原则,健全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实施精细化日常养护,让古树名木“日有所护,老有所养”。

  延伸内容

  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依据城市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下列五种行为:在树上刻画、张贴、悬挂物品的;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的;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的;距树冠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或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的;擅自移植、毁损、砍伐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对上述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予以劝诫教育、责令赔偿损失或者最高按照补偿费的5倍~10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