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4-06 09:27:14 来源:南川网
新闻摘要:     南川网讯(记者 刘晓娟)3月30日,记者从区税务局获悉,4月1日起到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南川网讯(记者 刘晓娟)3月30日,记者从区税务局获悉,4月1日起到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缴增值税。

  据了解,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缴增值税。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小微企业是减税降费的重点支持对象。2021年,国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从按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同时对应按3%征收率征收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此次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新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应税收入由“减征”增值税直接“免征”增值税,从“减”到“免”的力度将为我区不少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减少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重庆市南川区鸿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便是享受减税红利的企业之一。该公司财务人员张承菊介绍,驾校成立8年多,目前面临油费上涨、5辆考试车急需换新等资金压力。

  “好在这两年税费优惠为公司提供了大力支持。”张承菊表示,2021年公司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0.4万元,“从今年4月起,公司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照去年的经营情况预测,驾校今年差不多可以享受到8万多元的增值税减免。”

  政策出台以来,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区税务局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手段,识别梳理出政策应享企业清单,建立辅导台账,明确辅导责任人和辅导内容,并通过政务微信推送、上门宣传等方式,将政策精准送到相应的纳税人,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地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相关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