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需当年完成
发布时间:2021-09-08 09:20:36 来源:南川网
新闻摘要:     南川网讯(记者 盛余多)9月3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
  

  南川网讯(记者 盛余多)9月3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缴费计划将不再保留,影响养老保险权益。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0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清缴费(其中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最迟在次年1月底前完清);逾期仍未缴纳的“不缴不计”,缴费计划不再保留。

  “简单点说,就是2021年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在当年完成,不然就会影响缴费年限的计算,最终影响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区社保中心科长赵钦介绍。在过去,灵活就业人员若当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划不会中断,补足后,缴费年限依然会累计计算。新规实行以后,若当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划不再保留,则当年缴费年限不再累计。

  赵钦解释道,根据规定,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举一个例子,自由职业者张女士40岁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55岁退休时刚好累计缴纳满15年,那她从退休开始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在中途某一年她忘记缴纳养老保险,在新规定以前,只要她在限期内完成费用补缴,那依然可以从55岁达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在新规定以后,她忘记缴纳的年份“不缴不计”,需延长至56岁才能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请大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存在历史欠费的人员,请尽快完清欠缴费用,以免影响养老保险权益。”赵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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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常见问题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按我市现行政策,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人可下载“重庆人社”APP或关注“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身份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申请办理;也可持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请办理。

  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实行代扣代缴,申请人办理参保手续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作为代扣代缴银行账户,每月初扣缴当月养老保险费。申请人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储于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

  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查询是否欠费?欠费如何缴纳?

  答:下载“重庆人社”APP或关注“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缴费查询—职工养老缴费”,查询是否存在欠费。

  如存在欠费,可持身份证到区人社局或就近的镇街社保所查询欠缴金额,也可拨打023-12333人力社保服务热线查询欠缴金额。

  参保人将历史欠费以及次月正常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于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次月初将直接扣缴。注意,存款时间不要晚于11月底。

  另外,养老保险缴费根据社平工资确定,每年新的社平工资出台后,会扣缴当年差额部分养老保险费,参保人要注意多存一些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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