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南川|“有事找我们村的律师谈”
发布时间:2023-11-27 09:22:49 来源:南川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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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南川区永福村,第一书记刘后文(中)正在村民家中走访、调查。 重庆日报记者 尹诗语 摄

  □ 重庆日报记者 颜安

  11月14日上午,匆匆结束庭审后,刘后文忙不迭往永福村赶去。这条正在整修的通村路,坎坷而崎岖,一如这位知名律师在永福村担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的经历。

  两年前,刘后文被南川区委组织部任命为该区兴隆镇永福村乡村振兴第一书记。“一个打官司的,到村里来能起多大作用?”“一个女娃子,能担得起多大的重任?”在村民的质疑声中,刘后文走马上任。

  以法为尺 劝导村民守契约

  村民的质疑,让刘后文感到压力重重。

  “我能为村民干些什么呢?”上任之初,她常常扪心自问,自己不是企业家,带不来项目和资金,也不像那些来自党政机关的第一书记有行政资源,“只有依靠自身专业,为乡亲们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

  永福村由两个村合并而来,面积17.5平方公里,人口近5000人,各种矛盾本就不少。2021年成为南川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后,永福村的发展更快,矛盾也更多。

  刘后文刚上任时,正好遇上村里进行大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原有的土地界限被打破,让视耕地为命根子的老百姓憋了一肚子火。

  村民胡某与杨某就为此扯了皮。两人原本就因为土地界限问题心存芥蒂,这次更是将矛盾“公开化”,闹到了村委会。

  “这么多年,你一直越线种我的地,这次还想继续占便宜?”胡某气冲冲地说。

  “饭不能乱吃,话不能乱说!我种自己的地,你一直有闲言碎语就算了,这次还要得寸进尺?”杨某也不甘示弱。

  眼看双方僵持不下,刘后文赶紧把他们劝住:“有话好好说,你们要动手,打输进医院,打赢进牢房,自己想清楚。”

  把两人劝走后,刘后文找到了当年分地时的原始记录,为两人确定了田界,终于消除了纠纷。

  这件事的处理,让许多村民心服口服,也有所启发,“法治社会,做啥都要讲证据,不能光凭嘴巴说。”刘后文的一席话,说到了他们的心坎里。

  依法维权 三年欠款终追回

  家长里短的小事,靠讲道理摆事实能解决,涉及金钱纠葛,是否能靠法律化解?很快,村民就获得了答案。

  永福村曾有一个花卉园项目,业主在这里流转了110亩地建设花卉苗木观赏基地,但由于经营不善,2018年开园,2019年就关闭了,是真正的“昙花一现”。花卉园关闭后,业主就不见了踪影,却苦了村民和村干部,“原来说好的每亩850元流转费,从那以后就再也没给过了,村民们拿不到钱,就找村干部,村里解决不了就一级一级往上找,但找不到人我们也没办法啊。”说起这件事,永福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鲁盼十分苦恼。

  “这笔钱有多少?”刘后文问。

  “一年差不多10万元,现在已经累计有30来万元了。”鲁盼回答。

  了解到情况后,刘后文决定为村民讨回欠款。她查到了业主的电话,拨通电话后,对方一句“我现在没有钱”,就把电话挂了。她又拨了过去,对方索性连电话都不接了。

  秉承“先礼后兵”的原则,刘后文先后多次给对方发短信,但都没有效果,于是她按照法律程序,以户为单位,挨家挨户上门收集资料,为涉及此事的28户村民制作了起诉状,并以村的名义向业主发去了律师函。

  协调、起诉、调解……在双方即将对簿公堂的最后一刻,业主屈服了,商定分两次付清30多万元的欠款。去年,该业主先后两次到永福村为村民一一兑付欠款。

  靠法治村 实现“一社一律师”

  一次又一次的经历,让刘后文意识到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她便在村里的各种集会场合科普法律知识,宣讲的内容是和村民关系最密切的土地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具体则涉及土地纠纷、拖欠工资、婚姻家庭矛盾等问题,如“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酒桌上哪些劝酒行为要不得”等。

  在进行宣讲的同时,刘后文着手建起了一套常设机制,“司法部有一套‘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我们就在村里落地‘一社一律师’,尽力实现‘小问题不出社,大问题不出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她说。

  刘后文动员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永福村推行“一社一律师”驻村模式,帮助村民解答法律咨询,调解法律纠纷,打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经过律师们的宣传,村民们的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了。

  “以前有一些村社干部,遇到村民反映问题习惯用‘吓一吓’的土办法去处理,现在不这样了。”鲁盼笑着说。村民也是如此,“过去许多人有事习惯找社长,如今遇到了纠纷,‘有事跟我们村的律师谈’渐渐成了他们的口头禅。”

  目前,刘后文正在考虑为村里每个社建微信群,将社里的乡贤能人、致富带头人、有威望的人聚集起来,一旦社里遇到事情,大家协商解决,让大家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依法治村只是一个起点。”刘后文说,“宣讲也好,打官司也罢,都是为了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更加遵法、守法,更有契约精神,从而有利于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让村民过上好日子。”

  (原载《重庆日报》11月22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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