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加强噪声监管
发布时间:2023-06-05 09:20: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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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川网讯(记者 盛余多)近日,我区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考试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通告》指出,6月7日至9日为高考期间噪声严控时段,6月12日至14日为中考期间噪声严控时段。在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和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抢修抢险的施工作业除外)。此外,大排档、烧烤摊点、台球经营摊点、茶楼等场所应严格控制噪声;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露天舞场、音像放映厅、游乐场应严格控制噪声;群众性娱乐健身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噪声管理办法,严禁噪声扰民;居民室内装修应参照建筑施工场地限制时段严格控制时间,不得产生噪声影响他人;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内鸣笛。

  《通告》要求,相关部门在高中考期间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处理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等投诉;区公安局负责处理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或集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或悼念等活动产生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等投诉;区文化旅游委负责配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噪声扰民投诉;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处理广场、公园噪声污染等投诉;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理噪声投诉。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处理。

  投诉电话:

  区生态环境局:71431095(白天),13996789626(夜间);

  区住房城乡建委:71422218;

  区公安局:110;

  区文化旅游委:13896596003;

  区城市管理局:71429055(白天),71417299(夜间);

  区市场监管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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